委员会回顾了电子通讯出现之前的时期,发现 1844 年的争议与人们对电话的担忧相对应,当时罗伯特·皮尔政府在建立大众邮政系统后不久被发现拦截政治流亡者的邮件。委员会引用了内政大臣詹姆斯·格雷厄姆爵士的观点,他认为拆信的做法通常被视为“可恶、令人反感和令人讨厌的”。从那时起,这个话题就变得如此具有爆炸性,以至于各种政治派别的政府都努力避免任何形式的议会辩论。
监控摄像机
监控摄像头由 Antranias 提供。来自Pixabay 的公共领域。
1844 年至 2015 年间,在衡量通信监控所侵犯的对象时,对“隐私”的部署存在着严重 赌场数据 的模糊性。一方面,它指的是对个人档案的侵犯。人们认为,保护与个人有关的信息是一项基本要求,体现在战后的人权宣言中。一旦发现拦截行为,人们就会立即将其归结为盗窃和丢失。相反,安全机构及其官方赞助商试图向抗议者保证,他们获得的只是“元数据”,而不是关于实际人员的实质性知识,而且他们只会侵犯那些试图实施严重犯罪的人的隐私。
这是十八、十九世纪出现的自由民主的基本安排。暴力的垄断和诸如加税等领域的有限权力被移交给民选政府,而民选政府则同意不侵犯家庭领域和公共辩论的行为。国家故意不了解其公民所知道和所想的事情。正如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所表达的那样,这类受保护信息的完整形式是促进自由和制止滥用的舞台。在这种情况下,问题不在于信息的实质,而是自由表达信息的能力。
尽管关于政府支持窥探个人事务的新闻层出不穷,但人们最关心的还是第二种隐私,而不是第一种。在关于爱德华·斯诺登的电影《第四公民》中,数字活动家雅各布·阿佩尔鲍姆用术语描述了隐私的滑坡:“人们过去所说的自由和独立,现在我们称之为隐私。我们同时说,隐私已经死了……当我们失去隐私时,我们就失去了自主权,失去了自由本身,因为我们不再能自由地表达我们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