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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听起来确实很有趣

Posted: Wed Feb 19, 2025 8:29 am
by chandon55
支持拘留授权的主要论点之一是“持续的杀人权”。,但似乎是将国际性武装冲突法部分且错误地移植到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在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战斗人员在失去战斗力后不会成为平民。但是,明确规定没有持续的杀人权,例如战俘(这种权力也不会被中止)。失去战斗力的人受到保护,不会受到攻击。仅此而已。只有当战俘自愿放弃保护并逃跑时,他才能再次受到射击。

肖恩和奥雷尔在他们的文章中说,必须有拘留权,否则“战士”在获释后可能会被立即杀害,这种说法未能承认对战俘也不允许这样做,也忽视了《第二附加议定书》第 5(4) 条的措辞。该论点还歪曲了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之间截然不同的情况。

此外,该论点站不住脚,因为它在实践中行不通:如果拘留权 自雇数据 完全来自“持续杀人权”,据称是基于持续战斗功能(CCF),那么如果CCF停止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要遵循“持续杀人权”的论点,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认为CCF为此目的而终止?根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解释性指导,一旦该人无法继续“反复参与敌对行动”,CCF就会终止。由于会员资格不是基于国家法律或身份证,而是基于“职能”,当无法保留上述职能时,会员资格就会停止持续(例如,当某人被拘留并且[身体上]无法参与敌对行动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采取更宽松的方法,一旦该人所属的团体不再组织(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例如叙利亚的情况),或者当该团体被击败时,CCF仍必须停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否有义务立即释放该人?实际上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也不必这样做。这种义务并不存在,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不同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在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战俘被关押,以国际人道法为法律基础,以防止其参与持续的“积极敌对行动”(并且由于战斗人员特权,不能因参与敌对行动而受到惩罚)。然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战斗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被拘留,因为他与政府作战并违反了国家法律。而且,同样的国家法律继续为拘留提供理由,即使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结束后也是如此(当然,应该提出指控等,但这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