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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战斗力以促进国际人道法目标的方式运用的最重要措施之一

Posted: Wed Feb 19, 2025 7:01 am
by chandon55
与我认为低估程序作为国际人道法有效性表现形式的重要性密切相关的是,我对她断言比例原则是实现“效用/适当性”平衡的焦点的反应,我认为这一断言言过其实。首先,根据我的经验,作战决策者对这种“平衡”的理解更加细致入微,并认识到国际人道法的一揽子民事风险缓解规则并不是真正寻求效用和适当性之间的“平衡”。相反,他们明白,如果平民风险不能用真正的军事利益来证明——因此不符合 Janina 的适当性标准——那么使用战斗力就没有效用。其次,我认为 Janina 低估了预防措施在这个目标决策方程中的重要性,以及这些措施如何更客观地衡量国际人道法是否正在实现其最终目标。我认为,将预防措施考虑纳入目标选定过程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实施预防措施,是,即促进迅速有效地实现作战和战术目标,同时减轻对平民及其财产的风险。

贾尼娜最终得出结论,国际人道法所提出的“效率”或“充分性”理论 99 英亩数据 无法使国际人道法的结果与更广泛的国际公众期望保持一致。因此,她提出了一种替代方法来规范目标合法性:“责任”理论,其核心是拒绝基于“地位”的战斗人员目标。这种方法对所有目标设定都施加了贾尼娜所说的必要性要求,本质上使所有战斗目标设定都基于“行为”。贾尼娜承认,这种针对权威的方法遭到了军事法律专家的强烈反对。然而,我认为,她还非常准确地解释了国际法(通过人权法和裁决对国际人道法解释的日益影响)和更广泛的国际公众对更加尊重所有人生命的期望,正在导致国际人道法实际允许的内容与国际人道法如何与国际社会的要求保持一致之间日益严重的弱化。

我倾向于同意 Janina 的解释,即为什么现有的国际人道法目标选择公式可能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反对,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际公众的期望与国际人道法合规敌对行为的残酷现实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