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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与涉及租赁物业的交易有关

Posted: Sun Jan 05, 2025 6:55 am
by Rina0RS
我们还更新了BC 制作指南,其中包含有关以电子方式提交信息时建议的格式的信息。 当然,减轻第二次请求负担的主要方法是与员工协商修改条款,我们发现这仍然是定制第二次请求的最有效方法。作为该项目的一部分,我们继续在内部努力分享最佳实践和学习。虽然这些都不会对我们进行第二次请求调查的方式产生重大改变,但我们希望这种持续的反思和渐进的流程改进将使该流程对所有人来说都更加高效和透明。 HSR 规则 802.5:投资租赁物业豁免 经过 竞争局合并前通知工作人员 2015 年 7 月 20 日 Facebook叽叽喳喳LinkedIn 每天。

PNO 都会收到许多关于 Hart-Scott-Rodino 法规和规则解释的询问。最近,这涉及到 16 CFR 802.5,即豁免收购“投资租赁物业资产”的规则。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确定,之前关于哪些收购符合 § 802.5 豁免的非正式解释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远远超出了《依据和目的声明》中表达的初衷。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将 § 802.5 豁免重新与 SBP 的初衷保持一致。下面,我们将解释 PNO 将如 挪威电话号码列表 何解释和应用豁免。 什么是投资租赁物业? 1996 年 HSR 规则中新增的第 802.5 节旨在通过承认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持有的其他不动产类别来补充第 802.2 节中列出的具体豁免。

般而言,第 802.5 节豁免收购“投资租赁房地产资产”,即在收购前后出租或出租给第三方的房地产,且仅用于出租或投资目的。有关第 802.5 节背景的更多信息,您应查看拟议和最终规则的 SBP。 虽然 SBP 承认 § 802.5 涵盖了广泛的不动产资产,并且没有限制谁可以购买这些资产,但它确实要求该物业仅用于出租或投资目的。要确定不动产是否仅用于出租或投资目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买方是否表现得像房东(适用豁免),或者是否以某种方式参与了该物业上开展的业务(不适用豁免)。